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摩托车也不例外。同时,投保人在投保时所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也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虽然有明文规定,但保险公司经常通过多种方式变相拒绝承保。
本应无理由承保的交强险业务,现在却变成部分地区保险机构的保障“禁区”。
此前,因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线索,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日前在暗访调查中发现,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等地以摩托车为代表的高赔付车型存在交强险投保难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河南银保监局日前表示,尽快对涉事保险公司进行严肃查处,并在河南省范围内全面排查。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又联合在河南省经营交强险的40家财产险公司做出“不拒保高赔付车型交强险”的承诺。
一边是监管部门为提高高赔付车型的交强险承保服务效率而采取各种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边却仍有保险机构屡屡触及监管“红线”。
车主投保交强险为何如此之难?
多地车主遭遇交强险投保难
根据督查组在河南省的调查,一些保险公司对于摩托车交强险的办理需求比较淡漠,设槛拒保现象时有发生。不少保险机构在受理交强险时,明确提出需要投保人同时购买家财险、意外险等险种。如焦作市某财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时要求搭售200元意外险,另一家财险公司需要搭售360元的意外险。
此外,郑州市、焦作市等地的不少保险公司或以不办理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业务员没有权限受理、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承保;或设定不合理条件,将部分无法完全满足条件的车主拒之门外。保险公司在承保时经常附加各种苛刻条件和繁琐程序,意在让车主“知难而退”。相当数量摩托车脱保,已对群众日常生活和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不仅如此,另有报道称,在福建省的部分新能源货车主也遭遇了投保交强险难题。一位福建宁德车主反映,自己用来跑运营的新能源货车在续保时遭遇到交强险拒保。为此,他跑了多家保险公司,都未能得到办理。当地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谈新能源货车“色变”,其表示连新能源面包车都很难承保。
由此可见,交强险投保难题不是个案,而是全国的“老大难”问题,且其所涉及的车种也不只有摩托车,还有营运货车、出租车等高赔付车型。据记者了解,除上述地区外,辽宁省鞍山市也曾有多位出租车车主反映,在交强险到期后联系当地多家保险公司进行续保,均被告知拒绝承保出租车交强险;湖北省十堰市某车主在向当地银保监局投诉后才得以为自己的摩托车购买交强险……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事实上,近年来,保险公司因拒保交强险收到监管罚单的情况层出不穷。例如,2022年2月,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因拒绝和拖延承保车辆交强险被厦门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5万元,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2021年10月,人保财险无锡市滨湖支公司黄巷营业部、中国人寿(30.030, 0.19, 0.64%)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心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因拒绝承保交强险,分别被无锡银保监局处以10万元罚款。
生意经难念和监管缺位
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由盈转亏,保险公司的“生意经”越来越难念。
数据显示,2021年,交强险保费收入达2374亿元,承保亏损却高达44亿元。2020年,交强险承保盈利128亿元,同比降幅高达134%。
“车险综合改革提高了交强险的保障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从原来的12.2万元提升至20万元。虽然扩大了赔付范围,保障功能获得进一步提升,但保险公司赔付成本随之高涨。同时,费率浮动系数浮动上限不变,下限从-30%扩大至-50%。优化后的费率浮动方案使车均保费进一步下降。”一位财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去年交强险承保亏损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上述两方面导致。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业务上的赔付压力增大、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其拒绝承保高风险、高赔付车型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就不难理解。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些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保费收入已经不能满足赔付的需要。与普通商业车险不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业务上没有自主定价权,交强险费率也不会轻易调整。这导致在商业运作上,保险公司为了盈利,会通过“交强险+商业险”的搭配来平衡交强险的亏损压力。
除利益驱使外,监管缺位也是保险机构有法不依的根源所在。督查组认为,河南银保监部门近年来在收到众多针对摩托车交强险难办的投诉后,明知群众投保难以及保险机构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仅对投诉情况进行协调解决,既未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现场核查,也未就此进行排查整治,多年来竟从未做出一起专门针对该情况的行政处罚,监管明显缺位,间接纵容了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河南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对治理摩托车等高赔付车型投保难问题,河南银保监部门近年来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多次发文传达、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联合行业协会共同监管、建立保险机构主体责任人制度等,但仍频频发生投保难问题。
该负责人还表示,河南银保监局将对保险公司对下级机构是否存在设限考核、捆绑销售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强日常监测,优化服务,尽快推动建立网上交强险投保平台,破除保险机构对群众投保设置的不合理障碍。
9月13日,河南保险业协会官微发布消息称,为提升高赔付车型交强险承保服务效率,其联合在豫经营交强险的40家财产险公司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变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不以任何形式强制搭售、变相搭售其他保险产品或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平衡经济账与民生账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机动车交强险经营情况显示,过去一个完整年度内,交强险承保机动车数量3.23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 保障金额64万亿元。
作为一种肩负着社会管理职能的强制性商业保险,交强险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是否能有效发挥,关乎着车险综合改革红利能否深入惠及广大消费者。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主任魏晨阳认为,应继续坚定不移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行业提升交强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交强险制度机制,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要。
“为实现交强险业务的持续、健康与稳定发展,一方面可加强引导,助力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充分利用资金实现盈利,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发展;另一方面也应扩宽财产保障途径,积极探索吸纳多方资本,加快推进产品创新相关制度建设,增强交强险的经营活力,保障交强险的持续经营。”魏晨阳说。
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金融业内人士表示,科技赋能或许是解决交强险投保难题的突破口。险企可以借力第三方科技公司或加强自身科技能力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平。比如通过大数据搜集、分析、运用技术,掌握驾驶人员的行为和行程轨迹,为出险车辆理赔提供精准依据。
此外,监管部门应严厉打击营运车辆保险承保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并将带头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车险改革发展的保险机构列为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的重点监管对象,构建起“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
“一言以蔽之,险企应平衡好‘经济账’与‘民生账’,坚持回归保障本源,以保险的科技化来提升营运车辆承保查勘理赔服务等全过程的风险管控保障能力。只有不断加强创新、练好内功,才能在服务客户与自身发展中互利共赢。”上述人士表示。